資産的转让
指令第72条至第82条规定了资产转让和提供服务的税收标准。资产转让和提供服务的税收标准应构成供应商从供应商或第三方获得或获得的供应商以换取供应的考虑因素,但第74至77条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这是全部,包括与价格直接相关的补贴。增值税具有税收性质,根据消费中表示的应税权力征税,原则上,税收标准不是资产或服务的客观价值,而是被视为实际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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