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系统
发票上应注明的事项
【要在发票上注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需要标注的事项。
(1) 开发票的日期
(2) 发票号码
(3) 卖家的VAT注册号
(4) (EU内部获取)需添加客户的VAT注册号
(5) 公司名称以及买家和卖家的名字和地址
(6)要出售的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或在提供服务的情况下的服务范围(7)资产转让或提供服务的日期(如果与发票开具日期不同)或者,收到上一张收据的日期
(8)适用税率,免税销售和应税销售分类,税收标准,单价,折扣金额
(9) 增值税额
(10)在免税交易或反向收费的情况下,报价的基础规定
(11)如果有税务代理,税务代理的公司名称,地址,增值税号
(12)描述其他交付条款
应在发票中说明的信息是欧盟区域内通常必要的信息,但成员国还有一些项目需要进一步补充。对于免税交易和房地产相关交易等特定交易,有必要输入相关信息。
【事例L】 合规违反的事例(物流公司版)
日本公司A使用日本物流公司B作为英国的物流基地。日本附属物流公司B征收20%的英国增值税作为英国仓库工作和货物的仓储费。此外,A公司在英国获得了增值税号,B公司没有获得增值税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A可以扣除B公司征收的英国增值税。
→在上面的例子中,日本物流公司B已经对日本公司A征收了英国增值税,尽管没有在英国注册VAT 号码。为了使日本公司A在纳税申报表的前一阶段扣除增值税,发票的格式必须符合欧洲增值税法。在这种情况下,实质上,B公司必须在英国注册增值税,并且需要对英国的增值税征税。对于A公司来说,对英国的增值税征收的公司B甚至没有获得增值税号,将无法提前扣除增值税。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指出,英国缺少增值税号的购置,并且有可能收到所有增值税金额的付款订单,据说这是通过罚款和过去的交易获得的。)